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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方案

信息来源:学风建设网 发布日期: 2014-02-2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研究生部 发布日期:2014.02.27 浏览次数:342

  遵照津教委办[2011]57号《关于开展我市科学道德和学业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积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
  一、 指导思想
  科学研究是追求真理、探索真理、揭示真理、捍卫真理的过程,求真务实、为真理献身的精神与品格,既是科学研究的内在需求,也是自主创新的核心动力。研究生既是当前科学研究的生力军,也是科教事业发展的未来和希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在研究生中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有利于帮助研究生掌握科研工作的规范,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有利于引导研究生传承老一辈专家学者的优良学风与品质,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有利于在科研工作中弘扬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宣讲内容
要使研究生们明了什么是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科学规范。从而培养研究生追求真理的信念,勇于探索的精神,求真务实的道德风尚,坚守人类文明与和平进步的研究准则,遵守学术研究的行为规范。
  1.科学精神:是在长期的科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贯穿于科研活动全过程的共同信念、价值、态度和行为规范的总称。
科学精神的内涵可以概括为:求真精神,实证精神,进取精神,协作精神,包容精神,民主精神,献身精神,理性的怀疑精神,开放精神等。
科学精神的外延: 物质与精神的统一,科学因其精神而更加强大;不懈追求和捍卫真理;对创新的尊重;采用严谨缜密的方法;遵循普遍性原则。
  2.科学道德:是社会道德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表现,主要是指科研活动中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应具备的道德素质,既表现为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时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人格,也具体反映在指导科技工作者正确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或规范之中。
  3.科学伦理:是指科研人员与合作者、受试者和生态环境之间的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科研伦理问题从来都不会单独存在,而是与法律、社会、宗教和政治问题彼此交织,从而需要系统地、前瞻性地考虑并妥善解决。科研人员应遵守的四项基本伦理原则是:尊重、风险最小化、有利、公正原则。
  4.科学规范:是指从事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科学规范是基于科学道德和科学共同体共识的,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的规制和安排,因而具有文化的意义,要求研究者自觉遵守和共同维护。
科学精神是科学道德的思想内核,科研伦理是科学道德在伦理层面的反映,科研不端与不当行为是科研活动中背离科学道德的负面表现,科研规范是科学道德在科研活动中的具体要求和行为指南。
  5.学风建设:指个体或者群体在学术研究和知识学习中的精神风尚和思想态度方面的建设。
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不仅是推动学术研究自身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且对倡导求真务实的社会风气,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准也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 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校级小组由邱立成副校长任组长,主抓全校的宣讲教育活动。院级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主抓全院的宣讲教育活动。校、院两级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3-5人。
  四、 活动安排
  各学院于每年9月15日前将集中宣讲教育具体安排报到研究生部,覆盖所有新生的宣讲教育要求在9、10月份完成。
宣讲教育应贯穿于整个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在新生入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阶段,要采取不同形式、适时进行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
  五、工作要求
  1.宣讲教育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培养计划之中,在制订新的培养方案和制订新生的培养计划时必须加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相关内容。
  2.要求每位导师必须了解宣讲教育参考大纲的内容,强化导师率先垂范的作用。
  3.各学院要选聘好宣讲教育专家,把握好宣讲教育内容,组织好宣讲教育工作。
  4.要与现行的《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学术道德规范》、《天津商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结合起来进行宣讲,既开展了教育活动,也检验了宣讲效果。

附:2011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计划




                             天津商业大学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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