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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学风建设网 发布日期: 2014-02-27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研究生部 发布日期:2014.02.27 浏览次数:434

  
津商大党发[2012]39号

  为加强教师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规范》,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履行职业责任、遵循道德原则、规范职业行为。切实加强师德教育,改进和完善师德考核,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让社会、家长和学生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全面实现学校“十二五”规划的奋斗目标,完成内涵建设期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组织《规范》学习宣传。党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广播台等校园媒体平台,大力宣传《规范》精神,努力营造重德、养德的浓厚氛围。各教学单位要把《规范》的学习宣传作为常态任务抓实抓好,通过宣讲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推动《规范》内容入耳、入脑、入心。通过学习宣传活动,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规范》的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使《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
  (二)全面落实《规范》要求。人事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研究生部要根据《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兼薪规范等配套政策措施,将《规范》的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各教学单位要抓紧制订或修订本单位的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将教师权益保障与责任义务要求相结合,科学引导和规范教师言行。
  (三)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人事处、各教学单位要将学习《规范》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作为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党委宣传部、校工会要及时总结宣传践行《规范》中的先进典型,积极探索典型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增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时代感。通过开展评选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规范》,树立高校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
  (四)改进和完善师德考核。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研究生部要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教师绩效评价、聘任(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将《规范》作为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结合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和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全面评价师德表现。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对师德表现突出的,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表现失范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组织部、纪委监察室要依据《规范》的要求,加强干部教育,将师德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晋级提拔有机结合起来。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规范》的重要意义。《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规范》的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也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全校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规范》精神,严格遵守《规范》要求,自觉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维护职业形象,塑造职业风范。
  (二)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领导小组,各学院(部)也要成立由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同时还要紧密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落实《规范》的具体措施,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以实施《规范》为契机,及时总结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加快推进师德建设的改革创新。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把师德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三)要紧密联系实际、注重工作实效。全校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把“育人”体现在教学、管理、服务等不同岗位的职责中。紧密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履行《规范》的要求。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全体教师参与师德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
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教书育人。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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